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
教师师德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更好地履行教师职责,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郑重承诺如下:
1、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依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5.遵章守纪。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擅自离岗,严格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时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坚持家访,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联动作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有关资格认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优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10.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等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以上承诺,我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