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
《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该资助项目的同学必须是少数民族;
2、《申请表》要认真填写,不得有涂改,并贴好相片;
3、《申请表》中:(1)“考分”栏填写中考总评成绩;(2)“本人获奖情况”栏有就填,没有就填“无”;(3)“毕业学校审查意见”栏需到初中就读学校审核,并由学校签写审核意见并盖章;(4)、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居民委员会、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需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并签署意见、盖章。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申请表》2份,按规定盖章贴上相片;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复印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需申请该资助项目但还未办理身份证的同学,到
4、学生户口薄复印件2份(提供首页和本人页,并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上);
注:
1、申请该资助项目的同学必须按要求提供材料,按以上材料顺序进行整理并在入学重新分班后提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交到学生科,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和材料不全的学生不再受理;
2、学校对申请该资助项目的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最终确定拟受助的同学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受助同学名单。
广西民族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