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高中是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批准成立的一所自治区级公办普
通高中。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灵水风景区,占地165亩。校园内绿树成荫、花红草绿、风景如画。是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小区、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先进,运动场地充足。学校坚持“教为学、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严、勤、实、活”为校训,管理上“严格、规范、科学、创新”,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12年高考,全校1109人报名参加考试,上一本线287人,一本上线率25.9%,38位考生取得了600分以上的好成绩,上二本线以上845人,二本以上上线率76.2%,上三本线以上1070人,三本以上上线率96.5%,各批次上线率均排在广西各高中前列,高考成绩创下了办学历史新高,南宁市教育局和武鸣县教育局分别给学校颁发了“毕业班工作成绩优秀奖”。优异的成绩得到上级领导、社会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学校办学影响力不断扩大。在今后的办学中,我校将坚持“精品高中”的办学目标,以创新理念、特色办学、优化资源、完善机制为手段,在办学条件、办学质量上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将广西民族高中办成广西基础教育的民族品牌学校。
一、招生范围及指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函[20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招生指标,我校2013年秋季学期继续面向广西各市、县招收高中新生650人。学制三年。
二、招生类别及名额分配:
1、享受“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民族班学生350人。面向全广西招生。其中免费生220人(民族特招班50人、民族女子班50人、壮汉双语高中班120人)。民族特招班主要招收广西人口较少民族(京族、毛南族、仫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考生和边境县少数民族考生,适当兼顾民族自治县、国家贫困县及其他市县少数民族考生;壮汉双语高中班主要面向全区开展壮汉双语教育的县(市、区)定向招收在壮汉双语学校就读过的优秀初中毕业生。
2、普通班300人(含非指令性计划生)。面向全广西招生。
各市、县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崇左市175人(包括扶绥30、江州15、大新30、宁明50、龙州15、凭祥5、天等30)。南宁市340人(包括市区20、武鸣150、隆安40、横县25、上林80、马山20、宾阳5)。柳州市18人(包括融水、鹿寨、融安、三江、柳城、柳江)。来宾市18人(包括金秀、忻城、合山市、武宣、兴宾区、象州)。河池市18人(包括环江、都安、巴马、凤山、宜州、天峨、罗城、大化、东兰)。 百色市25人(包括右江区、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平果、田林、西林、田东)。 贵港市25人(覃塘、平南、桂平)。桂林市5人。贺州市4人。玉林市4人。梧州市4人。钦州市4人。防城港市5人。北海市5人。(注:录取时根据各县(市)生源数量和质量的情况对招生名额的分配作适当调整。)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全区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当地报名考试、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系统报名。无上网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请通过电话与我校联系。我校参照各市市级重点高中公费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报考民族特招班、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的优秀考生,经考生及家长报名申请,我校根据成绩进行预录,入学后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正式录取(成绩未达到进入民族特招班、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的考生编入我校其他班级),录取结束后将民族特招班、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的相关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南宁市教育局备案。
四、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正取生收学费495元/学期,住宿费、课本资料费按规定收取。
五、优惠待遇:为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校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
1.民族特招班、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三年学杂费(含住宿、水电费)全免,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
2.凡录取为指令性计划生(公费生)的学生,均可获得“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2000元。
3.段、期考成绩列年级前250名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月人均100元的奖学金。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乡镇以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每年可另获700-1500元的困难补助。
5.各市、县特尖生到我校就读的,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重奖。
6.毕业时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考上其他名牌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千至2万元。
学校地址:南宁市武鸣县城灵水路1号 邮 编:530100
联系电话:0771—6236409、6222202
学校网址:http:// www.gxmzg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