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周鹏举到我校检查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
周鹏举书记等在认真听取学校党委书记邓仕敏就学校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费收缴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后,对我校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表示满意,对党费收缴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周书记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于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学校党委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推动学校党委在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方面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学校党委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贯彻落实。
周书记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党务干部、全体党员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性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二是培养吸收优秀骨干的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使党组织的新生力量不断壮大。三是深入调研,统筹基层组织建设,使新老党员学会认真思考、刻骨钻研、科学创新、团结协作。使青年党员更有活力、更有战斗力,让老党员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学校发展壮大发挥余热。四是加强沟通,密切与群众的联系。要倾听群众的心声,关心、爱护师生,为广大师生排忧解难,加强与自治区民委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反馈信息,加深了解。五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严格恪守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营造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风气,加强制度建设,以严格制度约束党员干部。
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石朝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广依等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