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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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高中2014年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高中是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合作共建的一所自治区级公办普通高中,是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学校、广西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办班学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校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强强联合,面向广西共同进行了自主招生统一考试,共同打造民族教育新高地。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灵水风景区,占地165亩,校园内绿树成荫、花红草绿、风景如画。是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广西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小区、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先进,运动场地充足。学校坚持“彰显特色,锻造精品”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自立、严谨、拼搏”的校训,管理上“严格、规范、科学、创新”,形成了“敬业爱生,争创一流”的教风,“善学善思,自主自律”的学风,“团结合作,自信自强,尊重个性,追求卓越”的校风,教学质量逐年提高。2013年,我校1060名考生参加高考, 23位考生取得了600分以上的好成绩,上一本线267人,一本上线率25.2%,上二本线831人,二本以上上线率78.4%,上三本线1014人,三本以上上线率95.7%,各批次上线率均排在广西各高中前列,一批同学被中国十大名牌大学录取,高考成绩再创新辉煌,分别荣获南宁市和武鸣县高中阶段毕业班工作成绩“卓越奖”。优异的成绩得到上级领导、社会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学校办学影响力不断扩大。在今后的办学中,我校将坚持“精品高中”的办学目标,以创新理念、特色办学、优化资源、完善机制为手段,在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下,强化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合作,加强双方信息与人才交流,共享优质办学资源,努力将广西民族高中办成广西知名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民族教育的品牌高中学校。

一、招生范围及指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函[20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2014年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招生指标,我校2014年秋季学期继续面向广西各市、县招收高中新生650人。

二、招生类别:

1.享受“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民族班学生350人。其中免费生(免学费、住宿费)220人(民族特招班50人、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50人、壮汉双语高中班120人)。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主要招收广西人口较少民族(京族、毛南族、仫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考生和边境县少数民族考生,适当兼顾民族自治县、国家贫困县及其他市县少数民族及汉族考生;壮汉双语高中班主要面向全区开展壮汉双语教育的县(市、区)定向招收在壮汉双语学校就读过的优秀初中毕业生。

2.普通班300人(其中指导性计划生108人)

三、各市、县招生名额分配:

崇左市220(包括扶绥45、江州15、大新40、宁明60、龙州20、凭祥5、天等35)。南宁市290(包括市区20、武鸣80、隆安50、横县30、上林80、马山25、宾阳5)。柳州市18(包括融水、鹿寨、融安、三江、柳城、柳江)。来宾市17(包括金秀、忻城、合山市、武宣、兴宾区、象州)。河池市20(包括环江、都安、巴马、凤山、宜州、天峨、罗城、大化、东兰)。 百色市25(包括右江区、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平果、田林、西林、田东)。 贵港市25覃塘、平南、桂平)。桂林市5贺州市5玉林市5梧州市5钦州市5防城港市5北海市5(注:录取时根据各县(市)生源数量和质量的情况对招生名额的分配作适当调整)

四、考试及录取办法:

1.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联合进行自主招生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请登录我校网站查询),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负责组织命题、评卷,考试结束后,我校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100名免费生(免学费、住宿费)。

2.未参加联合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的其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系统报名。无上网条件的考生请通过电话与我校联系报名。我校参照各市市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7月5-15日派招生人员到各市、县择优录取。报考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的优秀考生经考生及家长报名申请,当地教育局、民族局和学校推荐,我校根据考生中考成绩进行预录,入学后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正式录取(成绩未达到进入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的考生编入我校其他班级),录取结束后将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的相关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备案。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免学费生只代收取课本、资料费;其他指令性计划生(公费生)收学费495元/学期,住宿费300元/学期,课本、资料费按规定代收;指导性计划生(择校生)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住宿费、课本资料费与指令性计划生相同。

六、优惠待遇: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的关心支持下,我校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 

1.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三年学费、住宿费全免,只代收课本、资料费,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

2.凡录取为享受“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民族班的学生,均可获得“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2000元。

3.段、期考成绩列年级前250名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月人均60-100元的奖学金。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乡镇以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每年可另获700-1500元的困难补助。

5.各市、县特尖生到我校就读的,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重奖。

6.每年自治区民委均拨有专项资金,资助考上二本以上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资助一千至三千元。

7、对毕业时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考上全国十大名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千至5千元。

学校地址:南宁市武鸣县城灵水路1号            编:530100

联系电话:0771—6236409、6222202     

学校网址:http:// www.gxmzg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