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高中是全区唯一一所由自治区教育厅与自治区民委合作共建的自治区级公办普通高中,是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学校,广西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办班学校。2015年4月通过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评估,力争2015年6月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的验收评估。近年来,我校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开展校际合作,在学校管理、师资培训、教学教研、师生交流等领域全面深化合作,共同打造民族基础教育新高地。
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区灵水风景区,占地165亩,校园内绿树成荫、风景如画。是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广西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小区、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校园民族文化氛围浓郁,师资力量雄厚,严格按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配备班级学生数,严格按照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配备教学设施设备,是各族优秀学子理想的学习场所。
学校坚持“彰显特色,锻造精品”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自立、严谨、拼搏”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合作,自信自强,尊重个性,追求卓越”的校风,“敬业爱生,争创一流”的教风,“善学善思,自主自律”的学风,教学质量逐年提高,高考本科上线人数及上线率均排在广西各高中前列。2014年高考,一本上线率达35%,二本以上达81%,三本以上达95%。每年均有一大批学生被“985”或“211”工程大学录取,连年荣获南宁市高中阶段毕业班工作成绩“卓越奖”或“优秀奖”。优异的高考成绩得到上级领导、社会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学校影响力不断扩大。在上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学校师生拼搏进取,努力将广西民族高中打造成为广西一流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全国知名的民族教育品牌高中。
一、招生范围及指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函〔20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2015年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分配给我校的招生指标,我校2015年秋季学期面向广西各市、县招收高中新生660人。
二、招生类别:
1.免费生(免学费、住宿费)220人(民族特招班50人、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50人、壮汉双语高中班120人)。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主要招收广西人口较少民族考生和边境县少数民族考生,适当兼顾民族自治县、国家贫困县及其他市县少数民族及汉族考生;壮汉双语高中班主要面向全区开展壮汉双语教育的县(市、区)相关学校定向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其他县(市、区)具备壮语基础的考生经测试合格可报读该班。
2.享受“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民族班学生130人。
3.普通班学生310人(含指导性计划生)。
三、各市、县招生名额分配:
崇左市225人(包括扶绥50、江州15、大新40、宁明60、龙州20、凭祥5、天等35)。南宁市300人(包括市区20、武鸣80、隆安60、横县25、上林85、马山25、宾阳5)。柳州市18人(包括融水、鹿寨、融安、三江、柳城、柳江)。来宾市17人(包括金秀、忻城、合山市、武宣、兴宾区、象州)。河池市20人(包括环江、都安、巴马、凤山、宜州、天峨、罗城、大化、东兰)。 百色市25人(包括右江区、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平果、田林、西林、田东)。 贵港市20人(覃塘、平南、桂平)。桂林市5人。贺州市5人。玉林市5人。梧州市5人。钦州市5人。防城港市5人。北海市5人。(注:学校录取时将根据各县(市)生源数量和质量的情况对招生名额的分配作适当调整)
四、考试及录取办法:
1.凡有志报考我校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系统报名。无上网条件的考生请通过电话与我校联系报名。我校参照各市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2015年7月5-15日派招生人员到各市、县择优录取。报考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的优秀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初中综合素质及中考成绩进行预录,入学后学校将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正式录取,成绩未达到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标准的考生编入我校其他班级。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的相关信息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备案。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免费生收教材费500元/学期(学期末结账,多还少补);其他指令性计划生(公费生)收学费495元/学期,住宿费300元/学期,教材费500元/学期(学期末结账,多还少补);指导性计划生(择校生)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与指令性计划生相同。
六、优惠待遇: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的关心支持下,我校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
1.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三年学费、住宿费全免,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补助费。
2.除三个特色班级学生外,家庭经济困难并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有机会优先享受“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2000元。
3.学期综合成绩列年级前30名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一定的的奖学金。
4.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可一次性获得自治区民委下拨的困难补助700-1500元/人。
5.各市、县特尖生到我校就读的,除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奖励。
6.毕业后考上重点大学和二本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自治区民委给予每人1000-3000元的资助。
7、对毕业时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优秀学生,学校自筹资金,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5万元。
学校地址:南宁市武鸣县城灵水路1号
邮 编:530199
联系电话:0771—6236409、6222202
学校网址:http:// www.gxmzgz.com